注意事項(備註) | 檢附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非公司組織者免附) 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三、建築物核准使用證明文件影本。 四、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 五、土地、建物同意使用證明文件影本。(土地、建物所有人申請登記者免附) 六、責任保險契約影本。 七、旅館外觀、門廳、旅客接待處、各類型客房、浴室及其他服務設施之照片或簡介摺頁。 八、旅館基本資料表一、表二。 九、申請人或公司、行號之代表人、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十、委託申請時,應提出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十一、旅館名稱非為其事業名稱之特取部分者,應提出台灣地區的商標註冊或為該商標權人或經其授權使用人之證明文件。 十二、其他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有關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