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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受理申請自台灣運入(禽鳥類、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e櫃台)
線上申請-受理申請自台灣運入(禽鳥類、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e櫃台)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擬將偶蹄類動物或禽鳥類動物運入金門民眾 |
郵寄應備證件 | 偶蹄類動物:申請表乙份;乳牛(含肉用)、乳羊及鹿隻應併檢具健康證明書及檢驗報告等相關文件。
禽鳥類動物:申請表乙份;觀賞及其他鳥類應併檢附來源地防疫機關出具來源場過去三個月未有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新城病證明文件(函),運入該批鳥類均應有腳環編號。 |
處理期限備註 | 3-5天 |
登入方式 | 憑證登入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否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服務說明 | 櫃台直接受理、統一收發管制 |
申請方式 | 臨櫃、郵寄 |
申請完成產出的文件或證件 | 證件 |
交付方式 | 自領、郵寄 |
注意事項(備註) | 請檢查應附證件是否備齊。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產業發展處漁牧科 承辦人員:李昕錞 主辦單位電話:082-318823#66352 承辦人聯絡電話:082-325099 傳真:082-320433 Email:mg286270@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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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漁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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