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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金門縣文化局場地使用申請(e櫃台)
線上申請-金門縣文化局場地使用申請(e櫃台)
| 郵寄應備證件 | 如有營利行為、應自行向本縣稅捐處完成稅捐手續,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簽立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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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費用說明 | 視情況定;見金門縣文化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一覽表 |
| 處理期限(天) | 10 |
| 處理期限備註 |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十日前提出申請 |
| 需郵寄應備證件等候天數(天) | 7 |
| 登入方式 | 帳號登入,憑證登入 |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 提供線上申辦 | 是 |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 服務說明 | 櫃台直接受理、統一收發管制 |
| 申請方式 | 郵寄、臨櫃、網路申請 |
| 注意事項(備註) | 您在申請填表之前,請先電話與承辦聯絡是否有場地。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十日前提出申請。 如有營利行為、應自行向本縣稅捐處完成稅捐手續,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經本局審核同意使用,應在指定時間內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並簽立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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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本局提供外借之場地計有: 1.本局2F視聽室、3F會議室(聯絡人:行政科蔡小姐,分機566) 2.本局演藝廳(聯絡人:藝文科馮先生,分機345) 3.本局第一~三展覽室、大廳(聯絡人:藝文科林小姐,分機366) 4. 浯江書院講堂(聯絡人:文資科褚小姐,分機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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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辦單位 | 行政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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