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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金門縣身心障礙居家生活補助
線上申請-金門縣身心障礙居家生活補助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持有本縣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並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申請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 1.設籍符合下列各目之一者: (1)至申請日止連續設籍本縣滿15年者。 (2)曾設籍本縣且設籍時間累積滿20年者。 出生地於本縣或本要點修訂實施前已核定發給有案者,不受上開設籍年限之限制。 2.未經政府全額公費收容安置或補助托育養護費者。 3.非現職有給之軍公教及公營事業人員。 |
郵寄應備證件 | 1.申請表及切結書1份 2.最近1個月內戶籍謄本1份 3.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正反面影本1份 4.申請人之私章及身份證文件,申請人未滿20歲且未結婚或受監護宣告者,另需檢附其法定代理人之私章及身分證明文件。 5.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 6.如當事人不克親自辦理,應檢附授權書。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否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申請方式 | 親臨櫃台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社會課鄭金燕小姐 (082)332528 |
主辦單位 | 社會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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