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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縣有非公用不動產續租承租申請(e櫃台)
線上申請-縣有非公用不動產續租承租申請(e櫃台)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自然人、法人 |
郵寄應備證件 | 續租承租應備證件: (1)原租賃契約書(租約遺失時,改附切結書)。 (2)受讓人身分證明文件(以下證件,任繳一種) A.身分證影本。 B.戶口名簿影本。 C.戶籍謄本。 D.法人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代表人資格證明影本。 (3)房屋稅籍證明書。 (4)受讓人印鑑證明書。 (5)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
申請費用說明 | 免費申請 |
處理期限(天) | 7 |
處理期限備註 | 依申請內容處理 |
登入方式 | 帳號登入,憑證登入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是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服務說明 | 提升縣有土地活化利用 |
申請方式 | 臨櫃、郵寄、網路申辦 |
申請完成產出的文件或證件 | 郵寄公文封 |
交付方式 | 郵寄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財政處公有財產科 承辦人員:蔡雪娥 聯絡電話:082-318823轉62228 傳真電話:082-311021 E-mail:eco207@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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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庫款支付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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