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申請說明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漁船、漁筏
郵寄應備證件1.新船主漁業執照、小船執照(管筏執照)及配油手冊(汽油機除外)申請書各1份。
2.原船主漁業執照、小船執照(管筏執照)及配油手冊(汽油機除外)註銷登記申請書各1份。
3.原領漁業執照、配油手冊(汽油機除外)及小船執照(管筏執照)。
4.雙方身份證影印本一份。
5.雙方漁船買賣契約書一份。
6.雙方印鑑證明一份。
7.雙方戶籍謄本一份。
8.繳款書證照費:舢舨50元、漁船100元、漁筏100元、新建造漁筏50元(逕洽漁會333626或本府建設處318823-2353開立)。
9.漁船(筏)安全檢查是否於有效航行期限內。
申請費用說明1.繳款書至建設處或漁會開立。
2.繳款書證照費:舢舨50元、漁船100元、漁筏100元、新建造漁筏50元(逕洽漁會333626或本府建設處318823-2353開立)。
處理期限(天)7
登入方式憑證登入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服務說明提供漁船申請
申請方式臨櫃、郵寄、線上申辦
申請完成產出的文件或證件執照
交付方式自顉或郵寄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主辦單位:建設處牧課
承辦人員:陳素珠
聯絡電話:082-318823#2353
傳真:082-320433
主辦單位漁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