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申請說明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領有本縣獸醫師執業執照之獸醫師
郵寄應備證件執業執照及有關文件(離職證明等等.....)
處理期限(天)7
申請份數限制(數值)1
申請份數限制說明1份
登入方式憑證登入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申請方式郵寄,臨櫃,網路申請
交付方式郵寄,臨櫃
注意事項(備註)歇業、停業、復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時,應於十日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核備,遷移至行政區以外執業者,並應依獸醫師法第五條規定重新辦理執業執照。
承辦人員施清文
主辦單位第二課

書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