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申請說明

郵寄應備證件一、出生證明書
二、從姓約定書(出生登記用)
三、新生兒從姓抽籤申請書暨結果確定書(約定不成)
四、委託書
五、準正書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服務說明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故新生兒甫出生,即應申報出生登記,藉以提供身分證明,保障權益,並正確戶籍資料。
注意事項(備註)婚生子女,依父母雙方約定從父或母姓,出生逾申報期限經催告不為申請時,其姓氏,為婚生子女者,以抽籤決定依父姓或母姓登記;非婚生子女,依母姓登記;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登記,並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名字辦理逕為出生登記。
主辦單位民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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