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申請說明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一般民眾
郵寄應備證件一、登記申請書
二、抵押權設定契約書
三、權利書狀
四、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五、義務人印鑑證明 (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者,免附)
六、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申請費用說明繳費模式:申請時繳付
計費方式:書狀費以張計價,一張八十元;登記費按設定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計算
繳費方式:臨櫃
繳費期限:收件後隨即繳費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服務說明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擔保之土地或建物,就其賣得價金受清償之權,經訂立書面契約後,向該管地政事務所申辦抵押權設定所為之登記
申請方式臨櫃
交付方式自領,郵寄
主辦單位地籍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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