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申請說明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一般民眾(限91年1月1日前建築始可申請)
郵寄應備證件1.申請書一份。
2.切結書一份。
3.土地登記簿謄本一份。
4.都市計劃內分區使用證明一份。
5.建物照片一套(每套前、後、左、右各一張)。
6.建物位置圖(應套繪於地籍圖謄本)四份
7.建築物平面略圖四份。
8.土地使用同意書。
9.國民身分證影本。
10.門牌證明。
處理期限備註一般時限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申請方式臨櫃
交付方式臨櫃
主辦單位建設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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