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申請說明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一般民眾
郵寄應備證件一、申請書及申請區域圖。
二、規費繳納收據。
三、土石採取計畫書圖。
四、申請土石採取區域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書或公有土地管  理機關准許使用或同意規劃之證明文件。
申請費用說明一、審查費:申請土石採取許可、展限、減區或更正,新臺幣五千元。
二、勘查費:申請土石採取許可、展限、減區或更正,新臺幣一萬元。
三、證照費:
(一)土石採取許可證:新臺幣三千元。
(二)土石採取場登記證:新臺幣三千元。
(三)補發土石採取許可證或土石採取場登記證:新臺幣三千元。
四、登記費:
(一)土石採取場負責人或技術主管變更:新臺幣三千元。
(二)土石採取人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或合夥者,其負責人(
代表人)、住所之變更或更正:新臺幣三千元。
處理期限備註一般時限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申請方式臨櫃
主辦單位工商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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