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申請說明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1.中華民國國內設有户籍且已成年。
2.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户住宅且使用執照核發日逾10年之住宅(即本次申請修繕之住宅)。
3.家庭所得及財產,應符合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准
4.申請時家庭成員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
郵寄應備證件1.申請書(線上申請免附)。
2.申請人及配偶户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申請之住宅權狀影本(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様)。
4.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申請時間:依内政部國土管理署公告之申請期間。
相關網站連結(内政部國土管理署)https://pip.moi.gov.tw/Publicize/Info/B1080
處理期限(天)90
處理期限備註依公告申請日期起算。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服務說明但不得同時享有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費用補貼、租金補貼或政府其他住宅補貼二項以上。但已享有本部主辦四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高雄市政府辦理之「高雄市促進在地就業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計畫」者,不在此限。
申請方式臨櫃,郵寄
申請完成產出的文件或證件合格證明及公函
交付方式郵寄
主辦單位城鄉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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