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申請進入金門港船舶其船務代理或航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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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應備證件 | 船舶進港預報單 |
處理期限(天) | 7 |
登入方式 | 帳號登入,憑證登入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是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是 |
服務說明 | 進港預報單,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於進港前一日填報,送商港管理機關查核,預報進港時間與實際出港時間'相差48小時應重行申請。 |
申請方式 | 臨櫃、郵寄、傳真、網路申辦 |
注意事項(備註) | 一、船舶入港,應於到達二十四小時前,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據實填 具船舶進港預報單,載明來自何處、預定到達時間、吃水、船長、貨運 種類、數量、船員與旅客人數、到達次一港及目的港。 二、船舶進港預報單逐項填寫完畢後,臨櫃或傳真至金門縣港務處單一窗口 (傳真082-333760)辦理。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進港: (1)載運之危險品有安全顧慮者 (2)載運染患國際檢疫傳染病或其可疑之症狀者 (3)船體嚴重受損有沉沒之虞者 (4)其他有違港口禁令或無進港之必要者。 |
主辦單位 | 港航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