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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受理申請自台灣運入(禽鳥類、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e櫃台)
線上申請-受理申請自台灣運入(禽鳥類、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e櫃台)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一般養殖戶 |
郵寄應備證件 | 申請書乙份 活體動物: 1.動物健康證明書〈由當地家畜疾病防治所出具〉。 2.口蹄疫血清檢驗證明。 動物產品: 1.動物健康證明書〈由當地家畜疾病防治所出具〉。 2.廠商出貨單及發票正本、CAS證明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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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備註 | 3-5天 |
登入方式 | 憑證登入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否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服務說明 | 櫃台直接受理、統一收發管制 |
申請方式 | 臨櫃、郵寄 |
申請完成產出的文件或證件 | 證件 |
交付方式 | 自領、郵寄 |
注意事項(備註) | 請檢查應附證件是否備齊。 |
承辦人員 | 鄭根清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建設局漁牧課 承辦人員:鄭根清 主辦單位電話:082-321254、082-318823#2300 承辦人聯絡電話:082-325099 傳真:082-320433 Email:cgc@ms43.url.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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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漁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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