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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金門縣申請使用道路集會申請書(e櫃台)
線上申請-金門縣申請使用道路集會申請書(e櫃台)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一般民眾、公司機構 |
郵寄應備證件 |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金門縣申請使用道路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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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天) | 7 |
需郵寄應備證件等候天數(天) | 7 |
登入方式 | 憑證登入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是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服務說明 | 櫃台直接受理、統一收發管制 |
申請方式 | 臨櫃、網路申請 |
注意事項(備註) | 本件係供使用道路集會申請道路管理機關同意文件之用。如需申請集會請依集會遊行法第九條規定於6日前向主管機關(集會地點管轄警察分局)申請集會許可。 集會完畢後,如有損壞道路及附屬公共設施,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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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 王佳樺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工務處土木科 承辦人員:王佳樺 主辦單位電話:082-325545、082-318823#62600 承辦人聯絡電話:082-318823#62671 傳真:082-325547 E-mail: chiahua@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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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土木工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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