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憑證重新申請或申請展延,請務必登入會員更新憑證資訊。
2. 請務必安裝最新版本HICOS元件
3. 若忘記PIN碼或鎖卡,請至各憑證網站處理(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
4. 其他安裝元件與登入問題,詳見常見問題環境檢測網頁[協助測試]

現在位置首頁 > 線上申請 > 業務機關 > 消防局

申請說明  爆竹煙火施放申請業務(e櫃台)

線上申請-爆竹煙火施放申請業務(e櫃台)
郵寄應備證件一、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製造或輸入者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
三、施放清冊:應記載施放之日期、時間、地點及專業爆竹煙火名稱、數量、規格、照片。
四、標示安全距離之施放場所平面圖。
五、專業爆竹煙火效果、施放方式、施放器具及附有照片或圖樣之作業場所說明書。
六、施放安全防護計畫:應記載施放時間、警戒、滅火、救護、現場交通管制及觀眾疏散等應變事項。
七、施放人員名冊及專業證明文件影本。
八、其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
九、前項申請書內容或檢附之文件不完備者,消防局得定期命其補正;必要時,並得至現場勘查。
處理期限(天)5
需郵寄應備證件等候天數(天)7
登入方式憑證登入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服務說明櫃台直接受理、統一收發管制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郵寄、臨櫃
申請完成產出的文件或證件核准公文
交付方式郵寄、自取
注意事項(備註)一、申請人應於施放5日前檢齊下列文件1式3份,向金門縣消防局(金門縣金寧鄉頂林路315號1樓、082-324021轉6101;親送或郵寄皆可)申請許可。
二、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6條第3項規定:專業爆竹煙火於運出儲存地點後至施放作業前,應儲放於合格之臨時儲存場所。
三、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場所,其負責人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主辦單位:金門縣消防局災害預防課
地址:金門縣金寧鄉頂林路315號1樓
主辦人員:陳參奇
連絡電話:082-324021分機6101
E-mail:fc661@kfb.kinmen.gov.tw
主辦單位災害預防科

書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