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申請-買賣登記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一般民眾 |
郵寄應備證件 |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土地/建築改良物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 三、所有權狀 四、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五、義務人印鑑證明(符合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第2款、第4款至第9款及第14款、第15款規定之情形或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0條規定親自到場核對身分者,免附) 六、土地增值稅繳納或免納或不課徵證明文件 七、契稅繳納收據、免稅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 八、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
申請費用說明 | 繳費模式:申請時繳付 計費方式:書狀以張計價,一張80元;登記費按申報地價、稅捐機關核定繳(免)納契稅價值千分之1計算 繳費方式:臨櫃 繳費期限:收件後隨即繳費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否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服務說明 | 已登記之土地或建物,因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將所有權移轉予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法律行為,經訂立書面契約後,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移轉所為之登記。 |
申請方式 | 臨櫃 |
交付方式 | 自領,郵寄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地政局地籍課 承辦人員:本局審查人員配件辦理 聯絡電話:082-321177#121 傳真:082-321274 |
主辦單位 | 地籍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