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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線上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申請人:土地所有權人
1.戶籍登記: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要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
2.用途限制:無出租、營業:地上房屋沒有出租也沒有作營業使用。
3.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
4.一處限制: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只能申請一處。但如供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則不限一處。
5.屋主限制:地上房屋必須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郵寄應備證件1.戶口名簿影本,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表列土地如供直系親屬設籍,請檢附設籍人戶口名簿影本,夫妻非設同一戶籍時,檢附雙方戶口名簿影本(設籍人資料欄已詳實填載者免附)。
2.建物證明文件:
(1)建物所有權狀影本、使用執照影本、建物測量成果表(圖)影本或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影本(已填寫建號者免附)。
(2)若房屋於77 年4 月29 日以前建築完成,而無上款資料之一者,請填具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
3.其他:如有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他人設籍且無租賃關係者,請填具「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申請方式臨櫃、郵寄
交付方式郵寄、自領
注意事項(備註)1.免費申請
2.除須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外,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亦即9月22日)前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林小姐(金城、烏坵) 聯絡電話:082-325197#312
張先生(金湖、金沙) 聯絡電話:082-325197#303
何先生(金寧、烈嶼) 聯絡電話:082-325197#313

站外連結https://kmtax.kinmen.gov.tw/News.aspx?n=2C2E003140464723&sms=4FEFD09995C4BB81
主辦單位電子作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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