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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金門縣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補助
線上申請-金門縣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補助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1.設籍本縣未滿六十五歲,領有本縣核(換)發身心障礙手冊,並符合「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之補助標準者。 2.經由本府轉介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護理之家或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托育、養護者。 3.其他縣市遷入本縣,需設籍滿十年始得申請本補助,但於本縣出生者不受上開設籍滿十年之限制。 |
郵寄應備證件 |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3.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托育養護費用補助之申請,經審核通過者,追溯自受理申請日生效。但檢附資料不全且未於通知期限內補齊者,自資料補齊日生效。 |
處理期限(天) | 30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否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申請方式 | 親臨櫃台或委託辦理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社會課王茲繐小姐 082-332528轉227 |
主辦單位 | 社會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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