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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申請書
線上申請-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申請書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年滿六十五歲,現設籍本縣,且於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前曾設籍本縣,且設籍本縣累積滿十年者,得申領之。 |
郵寄應備證件 | 1.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前之戶籍謄本。 2.現行戶籍謄本。 3.郵局或土銀之存摺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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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天) | 12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否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申請方式 | 臨櫃 |
交付方式 | 臨櫃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承辦人員:張秀敏 聯絡電話:325057轉508 |
主辦單位 | 社會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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