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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漁塭養殖漁業登記
線上申請-漁塭養殖漁業登記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一般民眾 |
郵寄應備證件 | 1.都市計畫單位同意土地作魚塭養殖設施使用證明文件。 2.「金門國家公園計畫」實施前既有設立魚塭從事養殖漁業取得鄉(鎮)公所核發證明。 3.國家公園範圍內土地應徵得該主管機關之同意書。 4.水權狀、水利主管機關核發之水利建造物核准文件或其他合法用水證明文件者。 5.土地登記簿謄本、租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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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備註 | 一般時限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否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申請方式 | 先至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送件初審 |
交付方式 | 申請送件初審合格轉陳縣政府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082-325099 |
主辦單位 | 漁牧科 |
書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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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流程圖
(檔案大小:28.0KB、更新日期:2013/01/12、檔案下載:3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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