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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交通事故現場圖照片作業程序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注意事項(備註)1.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自事故發生7日後可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自事故發生30日後可申請。
    2.交通事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相關資料,其範圍以現場圖、現場照片、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為限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主辦單位:金門縣警察局交通隊警察
    承辦人員:警員楊家麟
    主辦單位電話:082-355792
    承辦人聯絡電話:082-355792
    傳真:082-355791
    Email︰km22young@mail.kpb.gov.tw
    主辦單位交通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