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應備證件 | "一、 申請書【(民)表一】。 二、 委託書【(民)表二】。 三、 立案證書影本(限養護機構)。 四、 最近一年每月聘僱本國勞工及外籍勞工人數統計表【(民)表三】。 五、 勞工保險費暨工資墊償基金繳款證明。 六、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證明。 七、 勞工退休金繳費證明。 八、 切結書【(民)表四】。 九、 最近三個月勞資會議紀錄影本。 十、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繳明細表暨切結書【(民)表五】 【94年7月1日前成立但無法確定適用舊制人數之事業單位,請檢附94年6月及最近1個月投保名冊明細(向勞工保險局申請)或申請無舊制人員免設/結清勞工退休金帳戶核准公文以茲證明;事業單位於94年7月1日起始成立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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