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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民宿註銷登記申請書(e櫃台)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一般民眾
    郵寄應備證件民宿註銷登記申請書。
    民宿登記證正本。
    民宿專用標識。
    經營者身分證影本。
    其他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有關文件。


    處理期限(天)42
    登入方式憑證登入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服務說明櫃台直接受理、統一收發管制
    申請方式郵寄、臨櫃、網路申請
    申請完成產出的文件或證件證件
    交付方式郵寄、親領
    注意事項(備註)民宿登記證如有遺失或毀損,經營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具備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民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觀光處觀光業務科
    承辦人員:薛宇倫
    主辦單位電話:082-324174
    承辦人聯絡電話:082-318823#62713
    傳真:082-320432
    E-mail: s0043067@mail.kinmen.gov.tw
    主辦單位觀光業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