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應備證件 | 1.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非傳統閩南式或洋樓式建築物應以土地所有權人及其相關人申請之) 2.土地登記簿謄本乙份 或□土地所有權狀影本乙份 或□申請以地政電子閘門查詢(需等候作業時間) 3.切結書乙份 4.建築師或專業技師出具之結構安全證明書(建築物有增建違章建築物時檢附)可證明建築物為民國58年以前既已存在之相關文件(以下資料擇一檢附即可): 戶口遷入證明 完納稅捐或稅籍證明 繳納電費收據 5.四鄰證明書(於前項切結書內填寫,惟限傳統閩南式或洋樓式建築物適用) 6.建築物平面圖(請標註建築物長寬尺寸)乙式三份。 7.原持有之舊有房屋證明書換發(經現勘與原申請案相符合無誤後,得免附前開各項資料逕行換發) 8.其他證明文件(相片前、後、左、右 ) 9.申請人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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