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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舊屋證明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民眾
    郵寄應備證件1.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非傳統閩南式或洋樓式建築物應以土地所有權人及其相關人申請之)
    2.土地登記簿謄本乙份 或□土地所有權狀影本乙份 或□申請以地政電子閘門查詢(需等候作業時間)
    3.切結書乙份
    4.建築師或專業技師出具之結構安全證明書(建築物有增建違章建築物時檢附)可證明建築物為民國58年以前既已存在之相關文件(以下資料擇一檢附即可):
      戶口遷入證明
      完納稅捐或稅籍證明
    繳納電費收據
    5.四鄰證明書(於前項切結書內填寫,惟限傳統閩南式或洋樓式建築物適用)
    6.建築物平面圖(請標註建築物長寬尺寸)乙式三份。
    7.原持有之舊有房屋證明書換發(經現勘與原申請案相符合無誤後,得免附前開各項資料逕行換發)
    8.其他證明文件(相片前、後、左、右 )
    9.申請人私章
    處理期限(天)7
    處理期限備註5-7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烈嶼鄉公所 吳鉉超 建設課 082-364505
    主辦單位建設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