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位置首頁 > 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民間機具進入港區配合裝卸搬運作業申請書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裝卸公司或航運業者。
    郵寄應備證件一、裝卸搬運作業機具操作證照。
    二、金門縣港務處民間機具進入港區配合裝卸搬運作業申請書。
    申請費用說明免費
    處理期限備註申請當日完成審核。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服務說明一、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八條及第十五條規定:
    (一)危險性機械設備,非經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不得使用;超過規
    定期間者,非經再檢查合格,不得繼續使用。
    (二)危險性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由合格人員充任之。
    二、依「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五條之一規定:
    進入港區之危險性機械或設備,非經商港管理機關查驗其合格證
    件,不得作業。
    申請方式郵寄、臨櫃或傳真。
    交付方式郵寄或自領。
    注意事項(備註)請於進入港區作業前完成申請。
    費用:免費。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主辦單位:金門縣港務處棧埠課
    承辦人員:陳定傑
    聯絡電話:(082)332268分機8073
    承辦人員:洪篤懷
    聯絡電話:(082)332268分機8072
    承辦人員:王水能
    聯絡電話:(082)332268分機8065
    主辦單位棧埠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