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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縣有非公用不動產過戶承租申請(e櫃台)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自然人、法人
    郵寄應備證件過戶承租應備證件:
    (1)原租賃契約書(租約遺失時,改附切結書)。
    (2)受讓人身分證明文件(以下證件,任繳一種)
    A.身分證影本。
    B.戶口名簿影本。
    C.戶籍謄本。
    D.法人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代表人資格證明影本。
    (3)建物登記簿謄本或產權證明。
    (4)地上物權屬切結書。
    (5)房屋稅籍證明書。
    (6)受讓人印鑑證明書。
    申請費用說明免費申請
    處理期限(天)7
    處理期限備註依申請內容處理
    登入方式帳號登入,憑證登入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服務說明提升縣有土地活化利用
    申請方式臨櫃、郵寄
    申請完成產出的文件或證件郵寄公文封
    交付方式郵寄
    注意事項(備註)1.以上附繳證件若為影本,應由申請人自行核對與正本相符並註明認章。
    2.本申請書上原承租人印章須與原賃契約印章相符(不符時應檢附印鑑證明)。
    3.以繼承者檢附死亡證明免附編號1所列之附件。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主辦單位:財政處公有財產科
    承辦人員:蔡雪娥
    聯絡電話:082-318823轉62228
    傳真電話:082-311021
    E-mail:eco207@mail.kinmen.gov.tw
    主辦單位公有財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