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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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

申辦流程

線上申請資料送出後 2 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郵寄或親送本局。

申請資格

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承辦機關與聯絡資訊

  • 金門縣稅務局 /承辦人員:蔡曉芬/連絡電話:082-325197#203
最後更新日期:202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