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條款
一、適用範圍
本服務條款適用於「金門縣政府網路e櫃台」(以下簡稱本網站)所提供之會員註冊、線上申辦、案件查詢及其他相關服務。當您完成會員註冊或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即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全部內容。
二、會員註冊與帳號管理
- 申請會員時,請提供本人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不得冒用或使用他人資料註冊。
- 會員帳號、密碼僅供本人使用,請妥善保管,不得轉讓、出借或與他人共用。因帳號、密碼保管不當所生之損害,由會員自行負責。
- 如發現帳號遭他人冒用或有其他安全疑慮,請立即透過本網站聯絡方式通知本府處理。
- 會員登入連續錯誤達一定次數時,系統將暫時鎖定帳號以維護安全。
三、個人資料保護
本網站對於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網站「隱私權政策」辦理;個人資料以加密方式儲存,僅於提供申辦服務之必要範圍內使用。詳細內容請參閱本網站隱私權政策。
四、會員義務與使用規範
- 使用本網站服務時,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不得有下列行為:
- 提供虛偽不實之申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申辦。
- 干擾、破壞本網站系統運作,或以任何方式試圖未經授權存取系統。
- 其他違反法令或妨害本網站正常營運之行為。
- 會員違反前項規定時,本府得暫停或終止其會員資格,情節重大者依法究辦。
- 線上申辦案件之審核結果,依各主管單位之審核決定為準。
五、服務內容之變更與中斷
- 本府得視業務需要,隨時新增、調整或停止本網站之部分或全部服務,並於本網站公告。
- 本網站因系統維護、更新或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災、斷電、網路中斷等)致服務暫停或中斷時,本府將儘速修復,對因此所生之不便或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六、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之網頁內容(包括文字、圖片、標誌、版面設計及程式)除另有標示外,其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府或其授權人所有。除法令允許之合理使用外,非經事前書面同意,不得擅自重製、改作、散布或為其他利用。
七、條款之修訂
本府得隨時修訂本服務條款,修訂後之條款將公告於本網站,不另行個別通知;您於條款修訂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已同意修訂後之內容。
八、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服務條款所生之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以臺灣金門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