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申請開立應納稅額(大額憑證)繳款書繳款

外部連結

需要準備什麼?

1.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開立申請書
2.應稅憑證文件影本(例如:公契、合約書、遺產分割協議書)

服務內容

1.代開大額憑證繳款書(臨櫃免填單)
2.跨縣市代開服務(一站式辦理)
3.印花稅總繳申報核准
4.契約節稅與稅率諮詢

申辦流程

民眾備齊相關文件後(參考申請說明第(1)欄、相關表單(申請書欄),向本局提出申請,本局於進行個案審查後,將審查結果通知申請人。

申請資格

營利事業或個人

備註欄

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可向本局申請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逕向超商(單筆新臺幣3萬元以下)或公庫繳納,自行將完稅繳款書的「證明聯」粘貼於憑證上。

承辦機關與聯絡資訊

  • 金門縣稅務局 /承辦人員:何佳琪/連絡電話:082-325197#202

相關檔案

申請書
  • 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開立申請書
範例
  • 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開立申請書-範例
最後更新日期:202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