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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交通事故資料及初步肇因研判分析表申請書
線上申請-交通事故資料及初步肇因研判分析表申請書
郵寄應備證件 | 駕照或身分證、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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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備註 | 1.現場圖、現場照片申請:1日 2.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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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否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申請方式 | 親自或委託申辦 |
交付方式 | 自領或請委託人攜帶委託書代領 |
注意事項(備註) | 1.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自事故發生7日後可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自事故發生30日後可申請。 2.交通事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相關資料,其範圍以現場圖、現場照片、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為限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金門縣警察局交通隊警察 承辦人員:警員楊家麟 主辦單位電話:082-355792 承辦人聯絡電話:082-355792 傳真:082-355791 Email︰km22young@mail.kpb.gov.tw |
主辦單位 | 交通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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