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公司行號(適用勞動基準法之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 |
---|---|
郵寄應備證件 | 一、公司申請函。(網路申辦者直接線上附上申請函) 二、事業單位工作規則。 |
處理期限(天) | 17 |
處理期限備註 | 辦理期限:17天(但若需彙整分支機構設其他縣市之主管機關意見時,其辦理期限為33天) |
登入方式 | 憑證登入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是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服務說明 | 一、事業單位依據法令、勞資協議或管理制度訂定工作規則,經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周知並印發各勞工,使勞資雙方有所遵循及依據,可避免引發爭議,亦可使公司管理制度更加完備。 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滿三十人時應即訂立工作規則,並於三十日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
申請方式 | 下載表件郵寄申請、臨櫃、網路申辦 |
交付方式 | 郵寄,臨櫃 |
注意事項(備註) | 一、事業單位依據法令、勞資協議或管理制度訂定工作規則,經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周知並印發各勞工,使勞資雙方有所遵循及依據,可避免引發爭議,亦可使公司管理制度更加完備。 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滿三十人時應即訂立工作規則,並於三十日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
主辦單位 | 勞工行政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