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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金門縣縣庫支票掛失止付申請
線上申請-金門縣縣庫支票掛失止付申請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遺失本縣縣庫支票之機關學校、廠商、民眾 |
郵寄應備證件 | 一、內部申請:財政處已簽發之縣庫支票,在未送達受款人之前喪失,經內部查明未兌付者,應填具縣庫支票掛失止付通知書依規定流程辦理。 二、受款人申請: 1、申請人應檢附資料及相關簽章完備之掛失止付申請書乙份。 2、前項掛失止付之申請,倘原支用機關因組織變更或裁撤及不可抗力之因素發生時,則由受款人逕向財政處辦理申請。 3、受款人為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提出申請時,應加蓋機關印信,免具保證。必要時並由其上級主管機關備函證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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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費用說明 | 免費申請 |
處理期限備註 | 當日完成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否 |
提供線上申辦 | 否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申請方式 | 臨櫃,郵寄 |
交付方式 | 臨櫃,郵寄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財政處支付科 承辦人員:蔡淑綺 聯絡電話:082-322292 網路電話:1999分機62267 代理人員:林星宏 聯絡電話:082-322292 網路電話:1999分機62263 |
主辦單位 | 庫款支付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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