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憑證重新申請或申請展延,請務必登入會員更新憑證資訊。
2. 請務必安裝最新版本HICOS元件
3. 若忘記PIN碼或鎖卡,請至各憑證網站處理(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
4. 其他安裝元件與登入問題,詳見常見問題環境檢測網頁[協助測試]

現在位置首頁 > 線上申請 > 業務機關 > 港務處

申請說明  危險物品裝卸作業計畫申請

線上申請-危險物品裝卸作業計畫申請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危險物品之委託人。
郵寄應備證件一、危險物品裝卸作業委託書(內容請自擬)。
二、金門港危險物品裝卸作業計畫紀錄書。
申請費用說明免費
處理期限備註申請當日審查,通過後於船舶進港前准許裝卸。
使用多元化繳費
提供線上申辦
提供書表下載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服務說明依據商港法第25條規定:
船舶在港區裝卸危險物品,應經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之同意。對具有高度危險性之危險物品,應由貨物所有人備妥裝運工具,於危險物品卸船後立即運離港區;其餘危險物品未能立即運離者,應於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指定之堆置場、所妥為存放。
申請方式郵寄、臨櫃或傳真。
交付方式郵寄或自領。
注意事項(備註)一、船舶到港前24小時,郵寄、臨櫃或傳真至金門縣港務處辦理。
二、費用:免費。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主辦單位:金門縣港務處棧埠課
承辦人員:洪篤懷
聯絡電話:(082)332268分機8072
主辦單位棧埠課

書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