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申請-線上申請-民宿登記(e櫃台)
申請對象說明(申請資格) | 一般民眾 |
郵寄應備證件 | 切結書 民宿基本資料表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之土地為都市土地時檢附,正本繳驗後還) 建築物同意使用之證明文件(申請人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時免附) 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合法房屋證明文件 責任保險契約影本(正本繳驗後發還) 民宿外觀(前後左右四個面)內部客房浴室及其他相關經營設施照片(以A4紙張黏貼加註說明) 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參考備註) 身份證影本(正本繳驗後歸還) 客房之配置位置及尺寸平面圖 |
申請費用說明 | 一、民宿登記證:新臺幣一千元。 二、民宿專用標識牌:新臺幣二千元。 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之地址變更而申請換發登記證者,免繳證照費。 |
處理期限備註 | 民宿登記證、民宿專用標識牌遺失或毀損,民宿經營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備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
申請份數限制說明 | 無 |
登入方式 | 憑證登入 |
使用多元化繳費 | 是 |
提供線上申辦 | 是 |
提供書表下載 | 是 |
開放行動版線上申請 | 否 |
服務說明 | 請自行下載填表後,櫃台直接受理。 |
申請方式 | 臨櫃 |
申請完成產出的文件或證件 | 證件 |
交付方式 | 親領 |
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觀光處觀光業務科 承辦人員:薛宇倫 主辦單位電話:082-324174 承辦人聯絡電話:082-318823#62713 傳真:082-320432 E-mail: s0043067@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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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連結 | 無 |
主辦單位 | 觀光業務科 |